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兰州行人闯红灯抓拍系统启用!大屏幕会曝光“特写”,好尴尬!

兰州晨报 2020-11-16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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紧急提醒!火速扩散!

过马路爱闯红灯的兰州人注意了!

 行人闯红灯 

 自动检测抓拍系统 

开始试运行

以后再闯红灯

可是要上大屏幕被曝光的

↓↓↓


兰州市第一套“行人闯红灯抓拍系统”已在武都路十字正式上岗,即时抓拍曝光违法者图像,同时,被抓拍的行人照片将显示在屏幕上。


当前,兰州市正在全力开展文明城市创建活动,本月“交通陋习专项整治月”也已正式启动,旨在同市民朋友共同抵制交通陋习,打造文明的道路交通环境,齐心协力共同实现“文明城市创建”目标。但数据显示,从8月1日至今,已抓拍到了3456条行人闯红灯违法行为。4日当天,就抓拍到了646名行人闯红灯。


现将行人闯红灯违法行为人予以公开曝光:


这款“电子警察”的摄像探头正对人行横道,一旦监测到有行人闯红灯,会进行抓拍,大屏幕也实时播放斑马线行人的画面。相信市民朋友们都有这样的体验,当红灯亮起时,踏上第二条白色斑马线,便有人行道一侧的喇叭会响起“您已闯红灯,请退回停止线内”的提示音。但尽管有这样的提示,不少市民朋友仍然不退回,违反规定闯红灯通行!日后,兰州公安交警部门将通过人脸识别比对违法行为人,并进行处罚。


日后,交警部门还将在其他路口增设抓拍行人闯红灯的电子设备,同时提醒广大市民,行人应该按照交通信号灯指示过马路,这既是对生命的尊重、对自身和他人的保护,也是对公共安全的守卫,希望广大市民不乱穿马路,遵守交通法规,提高自己的出行安全意识。



8月起,兰州交警严查电动车违法

注意!这7条交规别违反


8月1日起,兰州市各交警大队开始从严查处电动车不悬挂号牌、骑电动车未佩戴头盔、逆行、不按信号灯通行等严重道路交通违法行为,一旦查处,将按照《道路交通安全法》相关规定顶格处罚。为此,交警部门提醒广大电动自行车驾驶人,以下一些常见违法行为不可有,希望驾驶人提高警惕,守法出行。


1.电动车未登记挂牌:《甘肃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 》第三十四条规定, 电动自行车实行登记制度。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登记并领取牌证后,方可上道路行驶。


2.违反交通信号灯:许多电动车驾驶人,无视亮起的红灯,“任性地”在路口穿行,路口的机动车和行人往往“心惊胆战”,造成极大的安全隐患。


3.逆向行驶:车辆靠右侧通行是最基本的交通常识,但部分车主为了图一时之快,置安全于不顾,这不仅扰乱道路秩序,也是对自己对他人生命不负责任。


4.占用机动车道行驶:许多电动车仗着自己身材“苗条”,喜欢在机动车道上肆意穿梭,值得警醒的是,驾驶电动车横穿马路一旦发生交通事故,电动车车主更容易受到不可预料的伤害。


5.未到年龄驾驶:道路安全法规定,年满16周岁才能驾驶电动自行车。电动车虽快速、便捷,但稳定性和刹车系统的安全性不能与自行车相比,年龄太小应变能力相对较弱,道路交通法规安全意识不强,驾驶电动车存在极大安全隐患。


6.违规载人: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,16岁以上不满18岁的未成年人可以驾驶电动自行车,但不得载人;成年人驾驶电动自行车只准搭载一名12岁以下的未成年人;搭载学龄前儿童的,应当使用安全坐椅。


7.违规载物: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规定,电动自行车载物应当遵守下列规定: 高度从地面起不得超过1.5米,宽度左右各不得超出车把0.15米,长度前端不得超出车轮,后端不得超出车身0.3米。


有以上行为的车主一旦被查,有闯红灯、机动车道内逆向行驶等严重违法行为的,一般进行现场处罚或警告;交通违者法拒不接受处罚或教育的,可依法扣留车辆;对于强行冲卡、暴力抗法,情节严重的,将行政拘留,构成犯罪的还要追究刑事责任。


来源丨兰州日报、兰州交警、兰州晨报/掌上兰州记者张秀芸(版权归原作者所有,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)

编辑丨梁秋燕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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